内容 |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经营单位和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的个人经营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和非音像复制单位复制的音像制品 |
联系电话 |
0911-6622292 |
投诉电话 |
0911-6635766 |
办理地址 |
志丹县朝阳街32号社会事业大楼918室 |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 40号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 |
许可条件 |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经营单位和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的个人经营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和非音像复制单位复制的音像制品 |
申请资料 |
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审批 |
办理程序 |
立案-取证-听证-决定-送达 |
办理部门 |
志丹县文广局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八月下午15:00-18:00 |
办理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事项类型、服务对象 |
行政许可、自然人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