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国家、省级、市级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和基地的申报与管理 |
联系电话 |
0911-6622223 |
投诉电话 |
0911-6625273 |
办理地址 |
志丹县新农巷人力资源市场203室 |
相关法律法规 |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管理办法》 2、陕西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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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
1、申报示范基地和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必须是我省境内的实体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证件;(2)推广的成果必须是技术上成熟、品种质量稳定、易于产生规模效益、已推广两年以上,并有一定的推广业绩;2、申报示范基地单位的成果,必须是在相关领域通过引进国外智力并消化吸收所引进的新品种、新技术及先进的管量经验,为适合在本地区、本行业推广并能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成果 |
申请资料 |
填写《引进国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申请表》、《引进国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年审表》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 |
办理程序 |
审核-上报-审批 |
办理部门 |
志丹县人社局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八月下午15:00-18:00 |
办理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事项类型、服务对象 |
行政许可、自然人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