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
联系电话 |
0911-6622394 |
投诉电话 |
0911-6622241 |
办理地址 |
志丹县双拥街南100米残联楼203办公室 |
相关法律法规 |
《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五条 |
许可条件 |
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
2、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符合该宗教的建筑规制,与该场所的环境相协调;
3、符合国家有关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4、施工期间能够基本保证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
5、有必要的建设资金。 |
申请资料 |
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等;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4、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核意见;
5、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证明;
6、保证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说明;
7、建设资金证明。 |
办理程序 |
主管局长复审→局务会研究→局长签发 |
办理部门 |
志丹县民政局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八月下午15:00-18:00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事项类型、服务对象 |
行政许可、自然人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本级行驶 |
联办机构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