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申请行政裁决。 |
联系电话 |
0911-6633563 |
投诉电话 |
0911-6621692 |
办理地址 |
志丹县灵皇地台社区三楼302 |
相关法律法规 |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
许可条件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的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
申请资料 |
一、拆迁人: 1、行政裁决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7、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8、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二、被拆迁人: 1、行政裁决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 4、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5、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提交行政裁决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受理并初审→当场或5日内告知初审意见→申请人提交补正资料→出具受理通知书→送达调解通知书→作出行政裁决书→报县房产管理局行政会议研究→送达行政裁决书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办理部门 |
志丹县房管局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八月下午15:00-18:00 |
办理时限 |
受理之日起20日办结 |
承诺时限 |
受理之日起20日办结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事项类型、服务对象 |
行政裁决、自然人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